日前,“政风热线”公布省质监局作客政风节目(3月31日)所受理的部分投诉调查处理结果。3月31日,省质监局邱少敏副局长走进“政风热线”节目,接受了听众的咨询和投诉。活动中,共接受群众投诉17件,涉及特设、计量、稽查、监督及产品质量等5方面问题。
1、盱眙瞿先生反映121省道限速70码,他跑了60码,行车记录仪上有显示,但是还是被认定为超速,还有两个违章,他认为测速仪有问题。
省局计量处派出专人,带着省计量院相关专家到现场对徐先生反应的
雷达测速仪进行检测。经调查,发现该雷达测速仪3月11日送江苏省计量院检定为合格。而3月27日该仪器现场检查不合格,是因为生产厂家相关工作人员未按照产品使用手册要求对仪器进行安装,导致测速仪的安装角度发生偏差,从而引发测速不准。省计量院技术人员现场对仪器给予调整。省质监局已要求当地稽查部门依法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安排省计量院相关人员,利用高精度计量标准器具对雷达
测速仪器进行巡查,了解是否有同类问题存在。同时,要求交管部门应尽快建立计量器具巡查制度,加强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全省在用雷达测速仪的准确无误。
2、高邮张先生开5吨的货车,每年到运管处监测站,检测机动车性能。结果质监局也在这里设点,收里程表检测费40元,有无这项检测。
省局计量处将该投诉转扬州市局调查处理并派人督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速度表、里程表属于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国家有检定规程,应依法管理,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实施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当地质监部门与交通部门合作,为不影响广大驾驶员的日常营运工作,将检测点设在交通检测站内对速度表和里程表开展检定工作,按照《江苏省计量收费标准汇编》收费标准收费,里程表20元/台、速度表25元/台(合计为45元/车),而实际收费为41元/车。
3、镇江徐先生反映出租车燃气钢瓶的检测标准,各城市的标准不一样。咨询标准是什么?
省局特种设备局转镇江质监局办理,镇江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翟群处长和政风记者一起前往反映问题的出租车公司,当面沟通,并解释车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依据的是国家强制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该标准规定的检验有效期为“不超过3年”,镇江、扬州两地执行的均为该标准,但宽紧程度不一。质监部门将通过有关渠道提请该标准制定单位对此规定进行细化。在此之前,省局将作出指导性意见,协调规范各地不同检验机构的检验有效期。
4、“徐先生咨询在超市购买的塑料杯子,有的有三角的安全标志,有的没有,国家是否有强制标准”的处理情况
质量处有关人员对徐先生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首先,并非所有塑料材质杯都在许可受理范围内。对在许可范围内并已取得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出厂产品的合格证上必须标明产品材质等相关完整信息。在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上,没有要求一定要标注三角标志,而且,标志和质量也没有必然联系。其次,塑料制品底部三角形内的数字标志,相当于塑料的身份证,三个箭头组成的三角形意思是瓶子的材料“可回收再生利用”。这种数字回收标志,是塑料的一种标种,数字标志从1到7,每一种编号代表一类材料,如带数字“1”的制品,将按照“1”的类别予以回收。这种标志是国家推广的,每个塑料制品都应该标注。目前,大部分规范的企业都有标注,但由于这个标准只是推广不是强制,所以,也有不标注的。咨询人何先生对反馈情况表示满意。
音频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FM93.7周一至周五9: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