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公布,数字示波器入列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8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依据《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了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见附件)。
凡在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按规定时间,到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的具体要求,将于4月中下旬出台,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 )和中国名牌网站(www.chinamp.org)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销售区域: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天津-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湖北-重庆-辽宁-吉林-山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西藏-新疆-青海-甘萧-南京-常州-无锡-苏州-镇江-扬州-南通-湖州-昆山-嘉兴-宁波-杭州-温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武汉-长沙-成都-黑龙江-内蒙古等全国各地.